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好处有哪些?高新技术企业有国家与省级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好处有哪些?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好处:
1、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凡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认定通过可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
2、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且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资质认证,对于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基础,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明了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更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有利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有国家与省级
不分级别。 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级认定的,没有省级或者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所有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同一个级别。也就是说不论企业规模的大小,是在北京市的企业还是在长沙市的企业,只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都是一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百分制,企业达到70分以上即可通过。满分100分,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成长性指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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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OSTA计算机高新证)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有什么不同?那个要好些?
一、两者所属部门不同:
1、OSTA所属部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计算机等级考试所属部门: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规定及优惠政策,补贴10-50万
华夏泰科了解到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规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及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等。国家高新申报成功,新认定国家高新将给予10-50万元补助,企业所得税率由25%降低为15%等。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带来的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规定及优惠政策,希望有所帮助。(一)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
1.财务价值
(1)企业所得税率由25%降低为15%。
(2)研发费用税前(按175%)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制造业企业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3)省、市、县、园区资金奖励(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企业通过省高新认定后,新认定高企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企业通过国家高新认定后,新认定国家高新将给予10-5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金额,以当地的实际补贴金额为准。
(4)申报 *** 有关科技计划等各类项目优先立项+金额增加。
(5)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摊销。
2.资本价值
(1)企业融资上市的有利条件。
(2)有利于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
(3)创投税收优惠。
(4)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吸引人才,建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研发组织管理制度,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自主研发创新,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3.品牌价值
(1)对市场营销、招投标工程、合资合作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2)证明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3)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4)促进企业管理规范。通过高企认定,要求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和经营,引导企业自觉用高企的理念管理企业。
(5)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高企认定,促进科技型企业依靠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优秀企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科技型企业高企化,高企优质化,促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规定
1.认定条件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具体从七个方面来加强审核标准:
(1)知识产权获取时间认定
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 *** 的专利、知识产权或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
例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2)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
注: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3)研发费用的核算认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
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4)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有对应的合同,还有发票及知识产权证明。
(5)产学研协议认定
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19-2021年。
注: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有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6)“一条龙”逻辑认定
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7)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认定
2021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
注:有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三)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1、一票否决制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两级分层制
扩大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将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纳入进来,更为合理,利好于涉农、涉医药等特殊行业的企业。而两级分类的模式,也充分考虑了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性要求、授权审批严格程度等方面,这有利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充分利用其知识产权、合理维持其高新资质。两级区分的意义在于I类知识产权在有效期限内可以无限制使用,而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使用一次。
3、排他性权属要求
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同时,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这表明,不少集团企业内的关联公司已经不能通过共享的方式分别申请高新资质。
4、核心性要求
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所谓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5、有效性要求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该要求明确了专利等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书面证明资料。虽然授权通知书专利有效性的证明力较授权证书弱,但是缴费收据提供了强有力的辅助。
6、弱化时效性要求
考虑到知识产权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工作指引》弱化了时效性的要求。具体来说,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而对于I类知识产权则没有次数限制。较于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内取得”而言,其时效性限制弱化。从时效性限制改为次数限制,II类知识产权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I类知识产权则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为限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区别?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区别?你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区别主要是:
一、概念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国家为了扶持高端技术 *** 业的发展,对从事技术外包、业务外包和知识外包服务的企业进行税收等多项政策支持的企业类型。
(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区别: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高新技术领域内的(1.电子信息技术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3.航空航天技术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7.资源与环境技术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且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并具有持续性的研发活动。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主要是企业依托自身平台,为 *** 和企业提供业务整体解决方案,关键的是开展外包服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向性特征很明显。
(3)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要求有科技研发活动,将自主知产并转为产品或者服务,涵盖范围会宽泛许多。
二、认定条件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 *** ,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其从事的业务应属于下列范围: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均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
(三)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四)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五)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七)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并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3)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B. 25%(含)-30%(16分)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E. 10%(含)-15%(4分)F. 10%以下(0分)
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B. 5%(含)-6%(40分)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E. 2%(含)-3%(10分)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B. 25%(含)-30%(40分)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E. 10%(含)-15%(10分)F. 10%以下(0分)
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区别:
(1)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支撑自身产品,有明确的比例要求限制,如销售收入、人员学历、研发人员;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知识产权和研发投入无要求,且离岸外包业务是该类企业的核心限制条件,企业只要为发包方提供提供智力服务,企业有无知识产权不会对其提供的智力服务产生影响。有人员学历限制、业务范围、业务收入有比例限制;
(3)科技型中小企业:有科技研发活动,对核心知识产权要求程度略低于高企。有数量限制,人数、年销售额、资产总额的上限。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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