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LPR?如何影响利率市场化改革?简述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式是什么?
什么是LPR?如何影响利率市场化改革?
LPR一般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更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LPR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使用LPR进行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扩展资料: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一、LPR与市场资金供求相关性明显增强。2020年5月发布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自去年8月改革以来分别累计下降0.4个和0.2个百分点。二、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增强。2020年5月中旬,新发放贷款中,利率低于原贷款基准利率0.9倍的占比为35.3%,是LPR改革前的近4倍,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已被打破。三、有效促进了贷款实际利率降低。4月份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81%,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份下降0.51个百分点。四、 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贷款市场利率整体下行,银行发放贷款收益降低,为了保持和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会适当降低负债成本,高息揽储动力随之下降。实际上,银行存款利率已出现一定变化,部分银行主动下调了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的货币市场基金等类存款产品利率也有所下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什么是LPR?如何影响利率市场化改革?简述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式是什么?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式应为“渐进模式”,采取“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的步骤。下面分享相关内容的知识扩展:
利率市场化分为哪几个阶段,我国现在处于哪个阶段,将来会怎样发展?
利率市场化分为哪几个阶段,我国现在处于哪个阶段,将来会怎样发展?
15年利率市场化改革路,“十二五”规划再推进
如果以1996年放开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作为利率市场化的起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其实已走过15年历程。
改革思路是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
1、 在货币市场上
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997年6月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目前,在企业债、金融债、商业票据方面以及货币市场交易中已全部实行市场定价,对价格不再设任何限制。
2、 在存款方面
1999年央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五年期以上(不含五年期)、3000万元以上的长期大额协议存款业务,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这被业界称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尝试。
2003年3月,央行行长 *** 明确提出利率市场化“三步走”战略,多家银行获得外币储蓄利率的下调权,利率市场化已涉及到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核心部分。
到2004年10月央行决定允许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实现了“放开下限、管住上限”的既定目标。此举被市场理解为“构建了现阶段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框架”。
3、 在贷款方面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2003年之前,银行对贷款的定价权浮动范围只限30%以内,但2004年贷款上浮范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7倍。2004年10月,相关部门取消贷款上浮上限,下浮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
4、2005年起改革陷入停滞阶段
之一,利率市场化的主要障碍是四大行资不抵债,不良率高企,基本上不具备利率市场化的基础条件。工作重点转移到“四大”银行上市。
第二2008年全球爆发金融危机,中国启动四万亿投资计划,这使得利率市场化改革再次被延缓。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分为哪几个阶段
J.皮亚杰关于认知发展的理论.他把认知发展分为4个大的阶段,在每一大阶段下又再划分出若干小的阶段.
之一阶段为感觉运动阶段.从出生到约2岁.这一阶段的儿童只能依靠自己的肌肉动作和感觉应付外界事物.这一阶段又再分为6个小阶段:①从出生到1个月.此时,婴儿尚不能觉察周围的东西,甚至不能觉察自己的存在,分不清物与我,缺乏自我意识.②1~4个月.这时,婴儿的动作变得较协调了,但还不能摆弄外物.③4~10个月.此时,婴儿视觉与抓握动作协调起来.开始会摆弄身旁的东西.10个月的婴儿知道东西离开了自己的视野仍然存在.④10~12个月.此时,行为已有目的,开始能预料行为的效果.⑤12~18个月.婴儿对不同的物体,会作略为不同的动作,看会出现什么结果.⑥18~24个月.婴儿在行动之前,能在头脑中思考动作,寻找解决问题的新 *** .
第二阶段为前运算阶段.约2~7岁.这一时期的幼儿只能以表象进行思维,他们的思维是表面的、原始的和混乱的.前运算阶段又可分为两个时期:①前概念期,约2~4岁.此期以出现符号功能和模仿为特点.②直觉思维期,约4~7岁.幼儿主要对事物的表面现象作出反映,只会从一特殊情况推到另一特殊情况,并将无关的事情说成有因果关系.自我中心思想是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
第三阶段为具体运算阶段.约7~11岁,在这一阶段,儿童形成了初步的运算结构,出现了逻辑思维.但思维还直接与具体事物相联络,离不开具体经验,还缺乏概括的能力,抽象推理尚未发展,不能进行命题运算.这一阶段儿童发展了“去中心化”,即只站在自己角度看问题的自我中心思想逐渐消失.此时儿童不仅能集中注意情况或问题的一个方面,还能注意几个方面;不仅能注意事物的静止状态,还能看到动态的转变;还能逆转思维的方向.
第四阶段为形式运算阶段.约自11、12岁开始,到这一阶段,个体形成了完整的认知结构系统,能进行形式命题思维,智力发展趋于成熟.皮亚杰起初认为形式运算的智力发展约在15岁完成.后来,1972年修正了原来的看法,认为正常的人不迟于15~20岁达到形式运算阶段.
皮亚杰认为个体从出生至儿童期结束,其认知发展要经过四个时期:
(1)感知运动阶段(出生至二岁),个体靠感觉与动作认识世界;
(2)前运算阶段(二至七岁),个体开始运用简单的语言符号从事思考,具有表象思维能力,但缺乏可逆性;
(3)具体运算阶段(七至十一二岁),出现了逻辑思维和零散的可逆运算,但一般只能对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运算;
(4)形式运算阶段(十一二至十四五岁),能在头脑中把形式和内容分开,使思维超出所感知的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抽象的逻辑思维和命题运算.
皮亚杰提出的认知发展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皮亚杰将从婴儿到青春期的认知发展分为感知运动、前运算、具体运算和形式运算等四个阶段。
(一)感知运动阶段(0—2岁)
这一阶段儿童的认知发展主要是感觉和动作的分化。初生的婴儿,只有一系列笼统的反射。随后的发展便是组织自己的感觉与动作以应付环境中的 *** ,到这一阶段的后期,感觉与动作才渐渐分化而有调适作用的表现,思维也开始萌芽。
(二)前运算阶段。(2—7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各种感知运动图式开始内化为表象或形象图式,特别是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使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外界事物,但他们的语词或其他符号还不能代表抽象的概念,-思维仍受具体直觉表象的束缚,难以从知觉中解放出来。
(三)具体运算阶段(7—1l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认知结构中已经具有了抽象概念,因而能够进行逻辑推理。这个阶段的标志是守恒观念的形成。所谓守恒指儿童认识到客体在外形上发生了变化,但其特有的属性不变。
(四)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
儿童形成了解决各类问题的推理逻辑,由大小前提得出结论,不管有无具体事物,都可了解形式中的相互关系与内涵的意义。他们的思维有以下重要特征。
皮亚杰将儿童和青少年的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和形式运算阶段。
特点:阶段的发展不是间断性的跳跃,而是逐渐、持续的变化。
四阶段的具体内容:
感知运算阶段(出生后-2岁):这一阶段婴儿只有动作的智慧,而没有表象与运算的智慧。他们依靠感知运动的手段来适应外部环境。
这个阶段的儿童行为发展经过三个层次:本能时期——习惯时期——智慧活动萌芽时期。儿童出生的之一个月只是遗传性反射格式,通过第二分阶段的习惯形成,使一些单一的反射动作加以整合、联结。大约在9个月到1岁左右开始出现了最初的感知运动智慧。
前运算阶段(2-7岁):此期儿童的思维特点以自我为中心,他们很难从别人的观点(角度)看事物。这一阶段儿童思维的另一个特点是思维的直觉性以及思维的集中性。他们的判断仍受直觉调节的限制。
具体运算阶段(7岁-12岁):这阶段的基本特点是开始进行心理运算,能在头脑中依靠动作的格式对事物的关系系统进行逆反、互反、传递等可逆运算。
具体运算阶段的儿童,虽然在推理上、问题解决和逻辑方面已经超过了前运算阶段的儿童,但其思维还具有局限性,抽象的语言推理还不能进行,离不开具体事物的支援。
形式运算阶段(12岁-15岁):这阶段已经达到了成人的成熟思维,是认知发展的更高阶段,能在头脑中将形式和内容分开,能根据假设来进行逻辑推理。
贷款利率市场化:无论民企国企该倒的就要倒,银行不该放的贷就不能放
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之路
发于2020.9.07总第963期《中国新闻周刊》
“民营企业融资在整个融资总量中的占比,我们认为是在合理的区间,或者说合理的范围内。也可以说,从融资总量角度来讲,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存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说。
8月30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主办、CF40资深研究员肖钢牵头负责的《2020·径山报告》正式发布,主题为《“十四五”时期经济金融发展与政策研究》,这也是CF40连续第四年发布《径山报告》。
这份报告从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储蓄率变化、宽货币低利率、金融支持民企发展、房地产金融、金融防风险等角度,对“十四五”时期重大经济金融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其中,刘晓春负责的课题是“建设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般谈到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经常被概括为“融资难融资贵”。刘晓春认为,“难”和“贵”需要分开来看,前者是融资的可获得性问题,后者是融资的价格问题。要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有一定矛盾,允许“贵”,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覆盖成本,会更好地解决“难”。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主要体现在高杠杆基础上的再融资难、具体融资过程复杂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市场现象,是市场参与者及市场规则相互作用的结果。”
贷款“指标”之下的供需失衡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年,监管部门对银行提出“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两增两控”(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要求。
近两年的 *** 工作报告更是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提出了量化指标,2019年要求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2020年要求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在刘晓春看来,这些举措积极的一面是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定价体系扭曲,不能完全贯彻风险定价原则。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五家大型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27%,较2019年全年平均利率下降0.43个百分点,已经低于一些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
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一些银行贷款给“关系户”,再由其转贷出去,中小企业并未拿到低利率的贷款。对此,刘晓春认为某种程度上,银行是在为储户负责。“我们始终不要忘记银行是靠吸收储蓄存款来放贷款的,所以他首先要为储蓄存款负责。”
“现在的问题是,给银行下达对特定贷款对象的具体贷款指标,银行自身反而缺乏了市场的选择余地,找不到符合贷款要求的放贷目标,只能去找那些‘安全的’‘放心的’企业。”刘晓春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因为放给这些企业可以收回本息,才能保证储蓄的安全。“所以,现在的矛盾是,银行找不到好资产、好企业,贷款的有效需求不足。”
从经济学角度,有效需求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比如我们说肚子饿了就会有需求,但如果没钱买食物,就不能算有效需求。从信贷角度来讲也一样,有效需求是指有还款能力的需求,所以银行要把贷款数字做上去,只能给予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刘晓春认为,只要 *** 不干预银行借贷行为,由银行来确定自身的战略定位,以及在这个战略定位下的客户群体,并针对客户群体予以支持,就会有更好的市场调节效用。在这一过程中,只要不违反监管要求,不违反法律规定, *** 不要过多地干预。
在今年的《径山报告》中,刘晓春团队指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长效机制,不能单纯从供给端寻找原因,应当从供给端和需求端两方面来分析。公共政策、突发性危机等外部环境,也会对民营企业的经营和融资产生影响。
“国家当然希望融资更多向生产型企业倾斜,生产能力提升了,就能够创造就业,创造效益,但实际上现在没有那么多有效需求。”刘晓春说。
规范了市场,还是干预了市场?
最近,更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取消了2015年版本中“两线三区”的概念,即以24%、36%两条利率分割线划分的无效区、司法保护区和自然债务区三个区域,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的解释,此举旨在通过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
对于这一司法解释,有观点认为这是由更高法通过法律层面对利率进行管制,而此前都是由央行进行利率管制。
对此,刘晓春认为目前大家对司法保护上限问题可能有所误解,“我并不认为更高法的司法解释是利率管制,它只是规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并没有规定利率的上限。”刘晓春举例,比如两个人发生一个借贷关系,作为民间借贷,约定收30%的利息,超过目前的司法保护上限,但只要双方愿意,也是可以的。
而且,在刘晓春看来,这次司法解释只是改变了司法保护上限的计算方式,或者说挂钩方式,并非简单地降低保护上限。“也就是说LPR如果往上涨,司法保护上限势必也往上涨,所以它是一个计算方式的问题,至于这个计算方式导致的结果是不是合理,那是另外一说。”
刘晓春强调,司法解释规定,持牌金融机构不适用这个法案,但对于持牌金融机构的理解,可能需要相关部门去解释。另外,这一司法解释并不否认市场化问题,无非是对民间借贷领域利率的司法保护确定了一个更高限制,但并不是限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此外,对于金融机构本身,还是由监管部门来规定,也是就说,利率市场化还是由监管部门来推进,法律不会干涉。
“最近我们注意到一些反对的声音,我认为有一些声音未必是真正在支持小微企业。因为刚才我们的报告里也讲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多来自银行贷款,也有部分民间融资,其中包括一些小贷公司。”刘晓春说。
除此之外,会用到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银行贷款到期,需要还贷并重新借款的阶段,可能会利用民间借贷来过渡一下,因为监管政策规定不能借新还旧,也不能无限展期,企业必须先还到期贷款才能再贷款,这其中涉及周转的问题,一些企业只能去民间借贷解决。现在很多小贷公司实际上也在做这个生意。另外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确实有问题,走投无路了只能去借高利贷,最后企业可能还是倒闭了。
此外,也有人认为,对于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确定过低,可能会造成一部分民间借贷走向地下,成为灰色地带。刘晓春认为这本来就是个伪命题,以前不允许民间借贷,才有地上地下问题;现在允许民间借贷,只要是合法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地上地下的概念,那些所谓地下的就是司法解释中说的非法借贷,就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内。
从出借方角度,无论是小贷公司,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以及一部分专门以放贷为经营方式的高利贷者,只要将借贷作为经营方式而又不持牌的,就是非法借贷。因此这两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强调办金融业务必须持牌。非法借贷本来就不受司法保护,甚至本就应该取缔的。因此,在刘晓春看来,这个说法实际上是为无牌经营贷款的人找理由。
是市场定利率,还是 *** 管利率?
2014年11月,央行宣布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央行官网称此次降息目的“重点是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促使实际利率回归合理水平,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这一突出问题”。
但结果出乎意料,降息政策宣布后,票据直贴利率不降反升,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也较降息前微升,债券市场的国债、信用债收益率全面上行,而且降息点燃了市场投资股市的热情,大量资金从各方涌入股票市场,股市大幅上涨,与央行降息 *** 实体经济的本意背道而驰。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资金供求关系没有发生实质变化的前提下,不管名义利率如何,降息政策都不会降低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反而加大了融资难度。
但是,市场既包括供给方和需求方,也包括了市场规则,“不能将政策法规, *** 的管理排除出去,抽象地讲市场,所以在具体实践中,市场化并非不要市场管理,但是市场管理怎么管,各个国家都不一样。美联储也会调整利率,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并不是放任市场。
“从理论上来讲,有一个自我调节的市场,但在现实中,市场并不会始终向着善的方向走,总会有个拉扯,最后达到均衡可能靠的是灾难,是危机,经济危机是最典型的一个调整。”刘晓春说。但是,单靠危机调整来实现市场均衡,会有很多人家破人亡,遭受损失,经济会受到更大的伤害,甚至造成 社会 动荡,所以必须要由 *** 或者监管部门来进行调整,不能简单地把理论套过来。“当然,政策法规如何指定、 *** 行为如何拿捏,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实际上之前各国都在找这个点,包括台湾地区,包括美日韩等国,当时都是在利率上升的时候放开,造成高息揽存、无序竞争的现象。“高息揽存必然带来高息贷款,反而对经济造成极大的风险。在高息贷款竞争下,往往会降低风险的要求,资产质量不高,大量暴雷,所以这是我们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需要避免的。”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展数年,2013年7月20日,央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5月11日,央行决定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同年8月26日,央行决定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10月24日,央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2015年之后,利率市场化改革迟迟未有大的进展,直到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在报价原则、形成方式、期限品种、报价行、报价频率和运用要求等六个方面对LPR进行改革。在原有的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扩大到18家。
长期以来,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以“上浮××倍”“打××折”的形式来确定。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更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2019年7月LPR改革实施后,银行发放贷款时,利率以“LPR±××个基点”(1个基点=0.01%),或“LPR±××%”的形式来确定。
按照最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公告,2020年8月20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
在刘晓春看来,LPR实施的起点,也正好是中国经济进入一个特殊时期的起点。即新旧动能转换,经济在下行,特别是中美贸易战、国际需求下降的情况下,整个国家和 社会 ,都希望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从融资成本角度来看,利率市场化的效果是好的,但如何来评价这个制度,还需要经过几次利率的上下波动。”刘晓春认为,目前整个利率主要是在下行的过程中,还没有到利率上行的波动阶段,只有在经历一两次上下波动以后,才可以说利率市场化达到了正常。
刘晓春对中国人民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专业性表示赞赏,认为在保持市场流动性基本稳定和合理充裕的前提下,让市场去说话,这其中就包括了利率,利率本身也是在调节市场供求,“但利率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利率本身不需要调节了,对LPR还是要进行调节,这是宏观调控的手段。”
谈到最终利率市场化的目标,刘晓春认为不在于利率本身的市场化,实际上是在于中国整个市场的改革,也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此进一步往前推。
在刘晓春看来,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市场主体无论民营还是国企,该倒的就要倒。银行不该放的贷款就不能放,从而淘汰落后的,支持有竞争力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企业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的双循环格局中,才会形成强有力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的银行利率由市场还是 *** 决定
当然是 *** ,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介绍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提出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利率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 *** 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
2003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 *** 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开放金融市场的需要,人民银行将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存款先大额长期、后小额短期的基本步骤,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
自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以来,经过7年的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再贴现利率成为中央银行一项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服务于货币政策需要。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4年 1月1 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 ,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扩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更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在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同时,推出放开人民币各项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的上限等其他配套措施。
进行大额长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尝试,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更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 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更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不含3 年)。
积极推进境内外币利率市场化。 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回顾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国人民银行累计放开、归并或取消的本、外币利率管理种类为119种,目前,人民银行尚管理的本外币利率种类有29种。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人民银行将不断扩大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自 *** ,完善利率管理,并通过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引导利率进一步发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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