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在哪里)
有关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
我是福建的考生,想知道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到底是怎么样的的学校,如果报考的话那是算国脉信息学院还是什么.里面说什么与校企合作是什么意思,希望哪位知晓的告诉下这学校好不好?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也就是国脉信息学院,毕业以后拿的是工院本部的学位证书。据说下届可能要招本三,所以下届拿的是国脉信息学院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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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在哪里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在福州哪啊?还有这个学校怎么样?谢谢!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在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学园路9号,临近市区
鳝溪校区就是国脉信息学院,怕招不到生源,所以在招生简介上说的是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其实的全称是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工程的一个2级院校。
交通不是很方便,就只有两路公交车。93路(跑市区),和68路(跑火车站)。93路晚上8点就停了(以前6点没班车)。学校门口在建环城路和高速路,还有铁路,所以灰尘很多,看起来也比较乱。
5.住宿费挺便宜的,条件不好学校也不敢乱收费,比一般的学校都便宜,具体多少,现在也记不清了。去年我们通知书上说的是有6人间和八人间的,不过到了学校不分男女都是8人间的。
去年基础设施男生跟女生是不一样的。男生,有热水器,每个房间有个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澡的。女生没有热水器,不过多了电脑桌。
不过电脑桌也不是像福大那样,不是下铺电脑桌,上铺床。而是上下铺都是睡人。总之一句话就是条件不好啦。今年也差不多吧。。跟我们一个情况。。
楼梯口隔层有一台投币的洗衣机。三元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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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巩固“阳光工程”成果,做好学校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特制定本章程。之一章 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类型
之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0388)
第二条 学校(校区)地址:
旗山校区(校本部)办学地址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学园路;
铜盘校区(软件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软件大道89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海峡工学院)是由我校与台湾高校联合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及台湾合作高校的结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是由我校与福建国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是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五条 福建工程学院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含各校区)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面向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宁夏、甘肃、新疆、 *** 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352号)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 *** 批文为准)
1.普通专业为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专业为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份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学类专业:864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普通本科四年制:1、2年级5040元/学年, 3、4年级13000元/学年。专升本(两年制):13000元/学年;
4.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8000元/学年;
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第三章 考生要求
第七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工科及工程类专业不录取肢体残疾考生。
第九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素描基础测试,对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条 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安排英语语种课堂教学。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文件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1)之一专业志愿优先调配;(2)其他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
1.福建省:考生的普通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其他省份:考生的普通高考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五条 我校旗山校区(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和铜盘校区(软件学院)使用独立代码招生的省份,以及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和鳝溪校区的招生专业在同批次同代码招生的省份,根据录取专业调配原则将投档考生调配至相应专业,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仅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即旗山校区校本部、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的学生仅在海峡工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学习),不能转入其他校区的学院(专业)学习。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学校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在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六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本科批不录取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七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九条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某一专业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生源较多的专业使用,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监督措施和申诉办法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严格执行招生工作“26个不得”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学校纪委办·监审处的监督下进行,申诉 *** :0591-22865068。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经济援助、感恩励志、心理疏导和素质提升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形成了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贷、减、免、补”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另外,学校还设有方庆明、民建—汉生、新长城、华民慈善、厦门航空、薪火工程、晨曦、中宇、泉安、海天、国脉慈善教育、宏天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公布
招生咨询 *** :0591-22863181
通讯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邮政编码:350118
学校网址:http://www.fjut.edu.cn
录取结果将在福建工程学院招生网页(http://join.fjut.edu.cn)公布。
第二十四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规定与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新规定相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的新规定为准。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工程学院
5月
甘肃理科超二本55分报考福建工程学院会被调剂吗?
不会。福建工程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 *** 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共有旗山校区、鳝溪校区等、铜盘校区三个校区,学校登记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学校占地面积为2012.37亩。
[新生入学指南]福建工程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新生报到要求?
福建工程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需要有什么注意事项吗?猎考小编为福建工程学院2022级研究生整理了一份新生入学指南,包含新生报到须知、如何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新生缴费须知等,报到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具体查看正文!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2022级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为了顺利地办理各项入学手续,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预报到】
2022年8月28日-9月11日
关注下方学校 *** 公众号,进入亲苍霞迎新系统,并按照《系统使用说明》完成预报到工作。
登录用户名:学号(与录取通知书上的编号相同);
登录密码: 身份证后六位。
录取通知书预计将在6月下旬发放,具体以研招办后续通知为准。
【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2年9月12日
2.报到地点:
(1)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8号福建工程学院旗山南校区各学院报到点;
(2)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福建工程学院旗山北校区各学院报到点;
(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互联网经贸学院报到点;
详细信息可登录学校预报到系统进行查询。
【接站服务】
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将组织接站服务,详情请留意预报到系统。
【报到要求】
1.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从报到之日起计应不少于3个月);专科毕业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2.身份证、毕业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新生须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录取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报到时应向录取学院提交的材料】
1.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4.体检报告单原件;
5.现实表现情况表(政审表);
6.授权委托书和建行龙卡通IC卡领用确认书;
7.学费及住宿费预缴纳凭据;
8.录取学院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部分材料如已在复试期间提交,则无须在报到时再重复提交,材料接收情况以录取学院确认为准。
【组织关系转移】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需将党、团关系转至我校。
1.党组织关系转移
组织关系转移一般采用线上转移方式,如有个别特殊情况只能线下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则由党员本人携带介绍信,于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
(1)线上转移:由个人和原所在学校(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管理系统(福建省为“党员e家”系统、其他地区请咨询所在党组织确认)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系统上提交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前请先咨询录取学院接收的具体党支部名称,不需要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
(2)线下转移:个别特殊情况需采用线下转移方式的,应经所在地省(市、区、县)委组织部(或工委、高校党委)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 *** 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转移
新录取研究生应在入学前至入学一个月内,通过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官方 *** 公众号“苍霞青年”(二维码如下),点击进入“智慧团建”中“组织关系转接”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转接申请。
纸质团籍档案材料转接,跟随个人档案按照相关档案转接程序进行。
【户口迁移】
根据福州市公安局榕公综〔2017〕267号文件有关规定,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福建工程学院学生集体户。相关资料报到当日交给所在学院。
1.省外生源: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户口迁移证》。
迁移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33号。
2.省内生源:根据新出台的有关政策,省内生源的新生,欲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的,学生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只需户口簿地址、本人两页)。
3.办理户口迁移时注意事项:
①户口迁移证上信息是否清晰,如需备注只能用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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