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运动的性质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评价人民公社运动)
人民公社运动的性质是什么
高级农业生产社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组成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实行过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过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并取消了自留地,压缩了社员家庭副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后经多次调整,1962年以后,绝大多数人民公社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恢复和扩大了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但仍存在着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缺点。同时,农村人民公社一直实行“政社合一”的制度。即把基层政权机构(乡人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机构(社管理委员会)合为一体,统一管理全乡、全社的各种事务。为了克服人民公社制度上的各种弊端,1978年开始,中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农村改革。主要内容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建立了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统一经营模式。另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实行政社分设,重新建立乡 *** 作为政权的基层单位。同时,在村一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分别管理本村、组范围内的各种社会事务。经过改革,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们应该怎样评价人民公社运动
(2015·黄冈)1958 年,《红旗》杂志发表文章,号召成立大公社。不久,北戴河会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随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 *** 。这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尽快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下面分享相关内容的知识扩展:
哪一年开始成立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7月1日。
“人民公社”是一级 *** 机构,是县的下级村(大队)的上级;是和县属局平级的一个基层 *** 机构(属科级);公社设书记、社长(在干部序列中属科级)以及武装部、公安、税务所、粮站等县派出机构(或特派人员属股级);公社直接管理村、大队;公社干部是吃商品粮的国家干部。
人民公社的特点叫“一大二公”,实际上就是搞“一平二调”。所谓大,就是将原来一二百户的合作社合并成四五千户以至一二万户的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
所谓公,就是将几十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合作社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
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实行部分的供给制(包括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叫做共产主义
因素),造成原来的各个合作社(合并后叫大队或小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
对于土地改革 人民公社化运动 家庭联产承包制 的认识
土地改革是把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土地性质是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村合作化运动是将土改后的农民土地集中合作化,是把农民土地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土地合作化后的一种高级形式,公有制程度更强了,土地性质依然未发生变化,仍然是集体所有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把公社化时期的高度的土地公有制的一种制度上的倒退,制度上发生变化,但要注意的是土地性质未发生变化依然是集体公有制,只不过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大了,可以自由地使用自己的土地.
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严重地破坏了我国的----------,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
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严重地破坏了我国的经济计划和生产进程违背了经济规律----------,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