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非法经营外汇罪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非法经营外汇罪司法解释
不起诉要点概述
不起诉要点四:现有证据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不清楚、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
不起诉要点五: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但因其级别较低,在共同犯罪中作用不大,决定不起诉。
无追诉依据6:犯罪情节轻微的,属于自首案件,不需要用刑事处罚来处罚。
不起诉要点四:现有证据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不清楚、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
四个案例,
案例编号:海监检刑[2019]64号
判断理由:
与香港**incI(以下简称* * Finance,注册于伯利兹)签订渠道 *** 框架协议,成为* * Finance在中国的二级 *** ,专门为中国境内的境外外汇汇率交易开发客户,并从中赚取交易费用。2017年3月8日以来,“* *管家”公司通过网络宣传、朋友介绍等方式,为* *金融发展客户从事非法外汇交易。聂某某(未被提起公诉)受* *家政公司委托,在连云港市海州区设立运营中心,通过网络宣传、朋友介绍等方式为* *金融发展投资人,成为* *金融国内 *** 团队负责人。不起诉人朱某某经聂某某介绍参与投资XX外汇,并帮助宣传、发展连云港投资人,获利5万元。
判例评估:
经本院复核,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不起诉要点五: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但因其级别较低,在共同犯罪中作用不大,决定不起诉。
五个案例,
案例编号:石楠清涧行244号【2019】。
判断理由:
在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格、未进行金融分析的情况下,引诱投资者在其所 *** 的金盛金融平台上进行投资押注、买涨买跌“黄金、原油、外汇、指数”等国际金融标的。平台以美元为交易单位,美元与人民币的兑换比例固定为1: 0.68。每笔交易(即1000美元),客户会自动从平台扣除50美元作为手续费,然后支付其中的70%。并从金盛理财平台获得高额返利,共有464名投资人,存款486539.06美元,折合人民币3308465.608元。
判例评估:
黄某某在非法经营罪中系从犯,但因其级别较低,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不大,故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无追诉依据6:犯罪情节轻微的,属于自首案件,不需要用刑事处罚来处罚。
六个案例,
案例编号:鄂冶金检罚[2019]7号
判断理由:
何某某与詹某某谈非法倒卖外汇。双方约定由詹某某帮助联系境外客户与深圳市XX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XX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外汇买卖,何某某以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向詹某某购买,该汇率比人民币的价格高出4%,并约定每购买一笔外汇向詹某某支付人民币200元。何某某安排公司出纳黄某某与负责购汇的詹某某对接。安排胡某某(另案处理)将拟购汇数据告知黄某某,黄某某根据胡某某提供的数据联系詹某某购汇,詹某某安排境外客户将外汇转入大冶进出口外汇账户;黄某某指定的出口公司,从詹某某处购买外汇20万余美元,詹某某从中获利1000余元。
判例评估:
不起诉的詹某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37条,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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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代刷贵族属于非法经营吗
案件情况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鞠某某等人为网络平台商家刷单9000次,共完成虚假交易金额30余万元元,获得佣金2.8万余元元,获得访问费3万余元。后案发。
分歧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鞠某某不构成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鞠某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鞠某某构成非法经营罪。理由如下:
1.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据此,帮助店家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一款规定了刷单的行政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2.通过提供有偿服务发布明知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利用互联网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关于诽谤等刑事案件的解释》)第七条之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通过以上司法解释等可知,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刷单的属于《关于诽谤等刑事案件的解释》)第七条之一款中的“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刷单行为有损于互联网交易公开透明的诚信体系,侵害了正当竞争的交易秩序,对互联网交易秩序的扰乱即对市场秩序的扰乱。
因此,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刷单的行为属于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应该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液化气向什么部门投诉?
从行政角度:可以由工商局、燃气公司联合执法,从刑事角度:非法经营液化气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构成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经营法违法音像制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分别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相关规定办理。
自1998年12月23日起实施的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第11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3款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依据该司法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个人经营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法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该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单位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经营数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7000万怎么判
非法经营7000万怎么判
1、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情节严重,500万元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非法经营价值7000万即构成犯罪,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经营价值7000万就是无期了。更高人民、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终端机等 ***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涉嫌非法经营罪,具体法律依据如下: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 ***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拓展资料】
根据《刑法》 一、单个罪的最多是15年 第四十五条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二、关于最多是20年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和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更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更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更高不能超过一年,更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非法经营罪80万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如果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第七十九条【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 ***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
pos机非法经营罪145万,怎么判
非法经营罪145万的套现数额应该判5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根据《更高人民、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 ***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还规定: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pos机非法经营罪145万,怎么判?
根据《《更高人民、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 ***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同时,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因此,145万的套现数额应该判5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参考资料:
如何处罚违法使用POS机行为人
该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必须受到刑事处罚。一方面,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早已对POS机的使用有着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其中包括明令禁止非法牟利,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已经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第(三)项第3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 ***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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